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,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,加快构建广州现代化产业体系,推动原创性技术、关键核心技术、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,根据《广州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(穗科规字〔2026〕3号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科技创新基金(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基金)托管银行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科技创新基金基本情况
广州科技创新基金目标总规模200亿元,存续期20年,遵循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科学决策、培育创新”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。科技创新基金通过母基金方式参股投资机构设立的子基金,子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,科技创新基金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。
二、托管银行申报条件
(一)基础条件。
1. 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具有私募基金托管、募集监督资格。
2. 广州市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。
3. 最近3年以上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,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。
4. 为基金托管账户闲置资金提供保证本金的合理增值方案(提供具体方案及预期收益率)。
5. 分支机构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人员,能派出专人负责相关托管业务,能及时处理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。
(二)优先条件。
在满足基础条件的情况下,有以下资质或能力的托管银行予以优先考虑:
1. 截至2025年末,具有托管区级(5亿及以上)或地市级(10亿及以上)以上政府引导基金托管合作经验的。
2. 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系统重要性分组级别高。
3. 2025年末中国托管行业市场排名统计分析中,托管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市场排名靠前。
4. 近3年曾多次在广州地区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,活动内容丰富,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度高。
5. 对科技创新工作有较深刻理解,近3年曾积极赋能国家、广东省、广州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。
6. 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及科技创新基金生态设计优质的增值服务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办理流程的便捷性、业务服务响应时效、服务报价、服务内容、服务团队实力,过往优秀服务案例、方案落地可行性等内容。
三、托管银行主要职责
(一)负责科技创新基金基本户、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、托管账户的设立工作并在后续基金运营过程中提供监督服务、托管服务;
(二)负责科技创新基金资金的账户管理、资金保管、拨付、清算、结算、估值核算、信息披露等事务;
(三)保障科技创新基金资金使用安全,对受托管理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;
(四)根据科技创新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划拨投资款项;
(五)提供其他金融支持综合服务方案。
四、托管期限
科技创新基金存续期。
五、托管银行遴选流程
(一)公开征集。由市科技局向社会公开发布科技创新基金托管银行征集通知,征集科技创新基金托管银行。
(二)专家评审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会,对申报机构进行独立评审,提出评审意见。
(三)确定机构。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确定科技创新基金托管银行,并与其签订托管协议。
六、申报材料的提交与受理
(一)请申报机构根据托管银行申报条件,填报申报书(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),附带有关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,并用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,一式5份,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、骑缝章,原则上同一省级或市级分行仅可提供一份申报材料。
(二)请申报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递送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东座813室,同时,发送报名信息(申报机构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、营业执照),以及1套盖章后的扫描电子版材料至市科技局联系人邮箱(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)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,如发现申报材料造假,将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,020-83124177、020-83124075;邮箱:luocheng@gz.gov.cn。
附件:申报书模板.doc
广州市科学技术局
2026年9月15日